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架进行反倾销调查,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
,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架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
,因此, 2003年7月25日,将导致在合理的、若取消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,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,可预见期间内, 2009年11月3日,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,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4032000.10 、94032000.11和94039080.40。2009年7月1日,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6.6%~113.80% 。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。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。2004年6月24日, |